?譚浩俊中國網時事評論員
據媒體報道,6月23日,阿里巴巴集團(NYSE:BABA)宣布:美國紐約南區(qū)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駁回對阿里巴巴的一項集體訴訟。法院認定,阿里巴巴的信息披露“準確而充分坦誠”,原告無法證明阿里巴巴曾做出虛假陳述,亦無法證明阿里巴巴曾有意欺瞞投資者,從而裁定撤銷該起訴訟。阿里巴巴對這一裁決表示歡迎,并表示它充分體現出阿里巴巴對信息披露透明的承諾。
如果不是因為英國為了是否脫歐進行全民公投,吸引了太多的目光,阿里在美國勝訴的消息,一定會成為媒體最重磅的消息之一。即便如此,消息發(fā)布后,仍然受到了廣泛關注。特別是關心阿里的消費者,都將其當作自己的勝利一樣。
事實上,這場官司從開始起,就已經注定阿里會以“勝訴”而告終,只不過司法程序不完成,美國相關法院也不能做出判決。而美方起訴阿里的Christine Asia公司和威廉姆·泰(William Tai),更多的可能也只是想以這樣的方式,借阿里在美國乃至全球的影響,給自己一次“揚名”和炒作的機會。只是,這樣的方式,會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
美國公司想“黑”阿里,已經在美國司法機關面前吃了敗仗了。所謂的阿里信息披露不準確,也被美國司法機關予以澄清了。但是,筆者更為關注的是,阿里在美國的勝訴,能否給國內那些喜歡找阿里毛病、挑阿里刺的人一個教訓,是否會在今后遇到類似問題,并要發(fā)表看法時,多動點腦子。
事實也是如此,阿里自在美國上市以后,就一直受到某些企業(yè)、個人的非正常行為侵擾,就一直在想方設法“黑”阿里,甚至還與境外企業(yè)、機構、個人勾結,對阿里展開“圍攻”。特別是阿里創(chuàng)造了“雙11”以后,就更是成了一些企業(yè)和個人肉中釘、眼中刺,就有一種不把阿里搞倒搞臭誓不罷休的心理。
殊不知,阿里能夠在美國上市,并一度成為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并不是靠泡沫堆積起來的,也不是吹出來的。特別是近年來,阿里在互聯(lián)網金融、小微企業(yè)服務、網上銷售等方面的創(chuàng)新,已經成為這個時代的符號。如果沒有阿里的一鼓作氣,銀行不會做出改變,傳統(tǒng)商業(yè)企業(yè)不會做出改變,對小微企業(yè)的認識不會做出改變。
近日,李克強總理在考察建設銀行時,就明確要求,國有商業(yè)銀行要把小企業(yè)做成大事業(yè)。這些國有銀行能否做到這一點,我不敢相信,但是,阿里已經在做,而且做出了比較明顯的效果。那么,對阿里還有什么可以挑剔的地方。
我們承認,阿里的網上銷售,確實存在一些假貨現象。但是,這并不是因為阿里推行了網上銷售才出現假貨。實體店中的假貨,只會比網上銷售更多。但是,由于受規(guī)模和影響的限制,都被忽略了。要知道,面對假貨,阿里付出的代價是相當大的,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也是任何實體企業(yè)所沒法相比的。更重要的,阿里正在履行著本應由政府職能部門履行的職責。如果把這一責任也推到阿里的身上,不僅不公平,而且不利于市場秩序的建立和完善。
我們需要說的是,既然美國司法機關都已經對阿里的相關行為予以了認可,對阿里提供的信息予以了正面確認。那么,國內的企業(yè)和機構、人員等,還要不要再去質疑。特別面對可能出現的假貨等問題,到底是想辦法與阿里一起協(xié)調推進,共同防范呢,還是想讓阿里單方行動,自己則在一旁指手畫腳,再趁機踢上一腳。如果這樣,假貨不僅不能消除,反而會越來越多。假貨問題,是一個產業(yè)鏈問題,既關系到知識產權,也關系到商業(yè)模式,既是企業(yè)的責任,也是政府的責任,既是個體的行為,更是共同的行為,消滅假貨,只能是全社會的統(tǒng)一行動,而不是阿里一家企業(yè)的責任。
所以,給阿里更好更寬松的發(fā)展環(huán)境,而不是死盯著阿里可能出現的問題不放,才能更有利于阿里解決發(fā)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阿里才能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而我們也才能在阿里的服務中獲得更多的實惠。否則,只會共輸,而不能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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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