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銹鋼支架,幾片帆布,就湊成一把遮陽傘。遮陽傘雖實用,卻是交通安全的“毒瘤”,甚至被網(wǎng)友戲稱為“奪命傘”。每年這個時候,這樣的遮陽傘在廈門一些道路上隨處可見。時至今日,廈門島內(nèi)禁摩已有17年時間,但在島內(nèi)依然能看到部分摩托車橫行,甚至非法安裝遮陽傘載客。廈門交警表示,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安裝、使用妨礙交通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的裝置,將被處以警告或罰款200元,并責(zé)令拆除,拒不拆除的將強制拆除。(7月26日《海西晨報》)
電動自行車、自行車、摩托車安裝了遮陽傘后,太陽曬不到,騎起來舒適度大大提升。但與此同時,騎行者以及其他行人、車輛的危險系數(shù)也大大提升了。車輛加裝遮陽傘,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遮陽傘后方的高度低于騎行者的視平線高度,加裝遮陽傘后,騎行者無法從反光鏡里看到后側(cè)的情況,視線變差,轉(zhuǎn)彎時很吃力。刮風(fēng)時,安裝了遮陽傘的車輛更難保持平衡。安裝遮陽傘后騎行者控制車輛的靈敏度下降,很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
小時候聽古書,攔路打劫的壞蛋總要大喝一聲:“要錢還是要命?”被打劫的可憐人呢,識相的當(dāng)然是乖乖掏出財物,保得性命要緊;不懂得取舍的人則寧肯死,錢也不撒手,最終命沒了,錢也沒了。忍受高溫烘烤和在車上加裝遮陽傘,就是一個“要安全還是要舒適”的話題。車上裝遮陽傘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這種教訓(xùn)是血淋淋客觀存在的,不需要用生命和鮮血去驗證。騎著加裝遮陽傘的車輛上路,雖然感受到了一抹陰涼,但也等于一腳跨進了鬼門關(guān)——這也算是“要舒服不要命”吧。而車輛不加裝遮陽傘,騎起來雖然熱了點,但不至于被曬死。何況,騎車出行一般都是短途移動,太陽再毒辣,忍一忍就到目的地了。和寶貴的生命相比,酷熱算什么呢?
舒適和安全兩者之間如果非要選其一,還是選安全比較靠譜——遠離危險的遮陽傘,呵護生命安全。
(責(zé)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