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某服飾店貼出了“中國人不得進入”的告示,經媒體報道后頓時惹惱了廣大消費者。該商家負責人解釋稱,自己從事的是外貿生意,此舉是為了防止中國同行進入店內抄襲造成“店鋪走款”。
【微評】 選擇特定消費群體開展營銷活動,本是一種經營策略,但新聞中的該商家竟然采取了貶低國內消費者的歧視性做法,不僅有崇洋媚外之嫌,更把自己推到了消費者的對立面,自己的生意也難免受到影響。其所說的理由也頗為荒唐,實在令人氣憤。用玩噱頭的策略來吸引人們的眼球,商業(yè)成本很低,引起的社會關注度卻非常高,正是嗅到了這一高一低之間所蘊含的巨大利益,有些無良商家才勇于“以身試法”。該商家應向消費者誠懇道歉,相關行業(yè)也要加強自律,避免再因此類拙劣做法給公眾帶來紛擾。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