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號橋送飯10天,150元一天,共計1500;成莉(化名)爺爺醫(yī)院送飯6天,150一天,共計900元……”12月13日,四川巴中市爆出一份奇葩的分手賬單,讓人們很意外,原來這是巴中市城區(qū)一對戀人因為女方提出分手,男方母親要求清算耍朋友時的費用,并提出賠償,最終雙方在介紹人的協(xié)調(diào)之下,男方收下8000元分手,但是這份賬單引起熱議,兩人耍了兩年的朋友,感情被拿來量化好不好?(12月16日《成都商報》)
看到這樣的報道,估計大多數(shù)人都會覺得男方太奇葩,處對象不成,就要和女方清算所花費用,太沒有“肚量”。
的確,在當(dāng)下社會,男女生交往中總會有這樣的付出、那樣的消費,不管男方花費多,還是女方花費多,在大家的潛意識里都有這樣一種共識,“這是正常開銷”。即便最終不能組成小家庭,大家也好聚好散,很少提及曾經(jīng)付出多少金錢,更不會拿出明細要算筆賬。報道中男方的做法顯然與現(xiàn)實“主流觀念”不符,被人吐槽“奇葩”也在情理之中。
況且,兩人交往了兩年時間,男方竟然把每筆賬算得如此清楚,甚至連幫忙干活都算好了工價,如果男方?jīng)]有記筆記的習(xí)慣,那就只能說他太有心機,難怪女方會說他“做人很失敗”。
但是,如果從事件發(fā)生的原因分析,我們也不難看出男方為何有這樣的舉動。兩人本是經(jīng)人介紹,說定“訂婚”,女方不說原因突然要“退婚”,難免會讓男方有被騙的感覺。加上男方家境本就不是很好,說不定處對象時完全就是在用“老婆本”,女方莫名其妙“抽身而退”,讓男方錢花了、“老婆”也沒了,心有不甘下難免會用“分手賬單”彌補損失。
究竟該支持還是鄙視男方的行為,見仁見智。但客觀講,“分手賬單”實在算不上奇葩,也并非完全不合情理。如果撇開所謂的社會風(fēng)俗,處對象的兩個人也不過是法律意義上的獨立個體,只要沒有領(lǐng)取結(jié)婚證,雙方確實沒有義務(wù)必須為對方付出什么,如果雙方同意,即便實行AA制也是完全可行的。只不過在現(xiàn)實中,大家為便于情感的維系和磨合,才會不計成本地付出,以期有圓滿的結(jié)果,這種做法如果能堅持到走進婚姻殿堂,的確很好,倘若不能堅持到最后,卻難免令人后悔。
因此,筆者認為,“分手賬單”或許難聽,但也并非“情感毒藥”,尤其是對一些還沒有經(jīng)濟獨立的年輕人而言,如果雙方能夠把“分手賬單”換成“情感賬單”,大家一起投入,說不定還能更好地促進感情升華,也沒什么不好。但也要提醒一點,有“賬單”僅供計算,絕不能去過分算計得失,畢竟情感是每個人生活中最不能算計的東西,那是人剩下的最后一點坦誠。
(責(zé)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