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遷市泗洪縣人民法院在當?shù)匾徽搲掀毓饬艘慌?老賴"。令人驚訝的是,這批老賴身份十分"豐富":縣教育局、環(huán)保局、民政局、地稅局、公安局等多個單位的公務員"榜上有名"。(11月4日《現(xiàn)代快報》)
從媒體曝光的51名"老賴"中,泗洪縣歸仁鎮(zhèn)歸仁居委會書記、縣人大代表張順龍和泗洪縣城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寧備受關(guān)注。該副局長的一句話,"我和另一位同事這次都被曝光了,但我們只是給人做擔保的。"讓人頓覺奇葩。官員成為銀行貸款擔保人,還以老賴的形象示人,其還有何形象可言?
其到底是用什么為人在銀行貸款作擔保的?擔保其實就是一種承諾,不僅是對所帶款項保證不出問題而負責的一種表示,也是對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行為的一種約束,而貸款擔保有保證、抵押和質(zhì)押三種方式。由此讓人好奇的是該副局長是用什么擔保方式來體現(xiàn)自己的承諾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guī)定,國家機關(guān)除了接受外國或國際貸款業(yè)務外,是不能成為擔保人的。而官員因?qū)儆谧匀蝗,雖依法可以作為擔保人,但不能以自己的身份作為擔保,還須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目前雖然不知道為別人擔保的貸款有多少,也不知道其擔保的形式,但其已經(jīng)讓人遐想。
其又為什么要為別人做銀行貸款的擔保人。"欠債還錢"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情,《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也規(guī)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或連帶責任。難道該副局長不知道?在如此風險自擔的情況下,還為別人的貸款作擔保人,恐怕不是如該副局長所講的被一個不太熟的人一拉就成為了擔保人那么簡單。在市場經(jīng)濟時代,常言道無利不起三更,如果真沒有一點好處、利益什么的,其還會去替別人貸款擔保?其在貸款里面是否有一杯羹分,相信隨著調(diào)查定會水落石出。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作為擔保人在貸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本應積極聯(lián)系貸款人,并承擔擔保人的責權(quán),及時歸還向銀行的所貸款項。而不是一拖幾年,把自己置身于"官賴"的境地。該事件也暴露出了官員的特權(quán)思想,擔保時不惜綁架權(quán)力、身份,以此拍得胸部啪啪響,而在履行擔保責任時,又仗著權(quán)力、身份成為"官賴"。
其實,在現(xiàn)實中不乏有官員把"擔保"當作一種習慣,不僅在經(jīng)濟范疇,就是在社會生活中也屢見不鮮。有的善用拍胸部擔保,有的善用人格擔保,有的是用職權(quán)名義擔保,有的還拿前程擔保。依筆者看,這些擔保都有一個"虛偽"的特點,只能說明在有的官員心中,為了特定利益無底線,把權(quán)看得比法還高,而缺少的是對遵紀守法的擔保。
筆者認為,官員作為擔保人更要知行合一,言行一致,絕不能讓自己以"官賴"的形象示人,否則必將成為老百姓茶余飯后的笑談,不僅透支公信力,還為此丟失民心。
(責任編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