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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今年7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司法部燕城監(jiān)獄對曾被稱為“金哨”的原中國足球著名裁判陸俊減刑案公開開庭,因其在監(jiān)獄表現(xiàn)良好,法院對其作出減刑一年的裁定。9月2日上午,刑期已滿的陸俊走出燕城監(jiān)獄大門,正式回歸社會。
@劉建國:如今陸俊走出監(jiān)獄,意味著已經(jīng)自我贖罪,減刑也是對他積極悔改表現(xiàn)的一種肯定。在這個時候,公眾大可不必去揪住他的辮子不放。更多的,需要站在法律的角度,去思考金哨為何淪為黑哨,如何從一個負面的案例教材中,去汲取經(jīng)驗,反思制度的短板和不足。
@苗鳳軍:在全面反腐的今天,足球人更要謹慎行事,切不可讓金哨陸俊的事件發(fā)生在自己身上,否則中國足球走向世界的夢想,永遠停留在嘴邊上。中國足球發(fā)展,需要足球人努力的同時,更需要法治理念撐起。
@陳科峰:陸俊是名人,他的入獄、減刑歷經(jīng)了嚴格的司法程序,讓圍觀者信服。隨著社會法治意識的逐步增強、相關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減刑不再是名人、有錢人、特權人士的專利。在我們的社會走向民主法制的進程中,像陸俊這樣的合法、細致的減刑操作,定會在社會監(jiān)督的推動下逐步成為常態(tài)。
@史洪舉:在“反賭掃黑”風暴中,國足無能疲軟的原因之一被查找出來,就是腐敗。腐敗侵蝕了國足健康的肌體,潛規(guī)則擾亂了本應公開公平公正的比賽規(guī)則。要想提升國足素質,夯實參賽能力,必須從提升內(nèi)部素質抓起,從整飭秩序抓起,從嚴懲腐敗抓起。
@符向軍:“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一因一果,充滿了辯證法。無論昔日金哨多么閃光,法律面前從沒有特殊公民,觸犯刑律照樣罪責難逃、身陷囹圄,而只要知錯就改、積極贖罪,黑哨同樣可以重拾自由,回歸正常人生活,并重新作出一番作為。
@千龍網(wǎng)評:陸俊應該牢記黑哨恥辱,重振金哨雄風,黑哨回頭仍是金哨,陸俊當自強,中國足球亦是如此。足球反腐,反賭掃黑,刻不容緩。
(本期選編:馬鈺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