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四川宜賓市公安機關(guān)宣布導致1人死亡、77人受傷的“5·12”公交車放火案告破,唯一死者余躍海為作案人。(5月16日《京華時報》)
又一起公交車人為縱火案!在即將舉行亞信會議的上海必須引起重視。
近年來,公交車縱火案時有發(fā)生,從成都到廈門,到貴陽,再到宜賓,一起起公交縱火慘案,造成了人民生命財產(chǎn)嚴重損失,教訓深刻,已成為難以言喻的社會之殤。
車門打不開,敲碎玻璃逃生,甚至將孩子扔出窗外……公交車這些似曾相識的逃生場景再一次發(fā)生。這一起公交縱火案再一次折射出安全與應急的漏洞。
當然,必須大力打擊完全不顧別人生命行為的喪心病狂的犯罪分子。無論再多的理由,再大的冤情,把自己對個別人或政府部門的不滿轉(zhuǎn)化為對全社會的仇恨,以致發(fā)泄在無辜人民大眾身上,都要受到全社會的強烈遣責!為全社會所不容!
不過,公交車自身在安全管理上還存在許多問題,給犯罪分子有機可乘,給事故發(fā)生埋下了隱患。其一,公交車沒有安檢,是安全的“盲區(qū)”。在眾多公共交通工具中,無論是飛機、火車,還是地鐵,都有安檢措施,但公交車由于其發(fā)車量大、乘客上下車頻繁等特點而難以安檢。不僅如此,公車車的人多特性使公交車成為了極端分子報復社會的最佳場所。這也是犯罪分子盯上公交車作案的重要原因。
其二、公交車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和安全設施失靈。司機作為公交車的核心,更應該對公共安全有更深刻的認識。公交車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對監(jiān)控公交車上的情況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司機往往不注意,成為“聾子的擺設”。這次宜賓公交車上共配備4把安全錘,均懸掛于醒目位置。事發(fā)時,公交車上,僅一把是由乘客使用安全錘擊碎車窗玻璃逃生,還有3把依然原封不動地卡在錘座上。
其三,乘客安全意識的淡漠。為什么公交車縱火案,犯罪分子屢屢得手?為什么犯罪分子縱火時,潑灑汽油和點火,無人知曉?要知道車廂無論如何擁擠,犯罪分子打開瓶蓋,進行潑灑可燃液體,周圍的人群不可能視而不見。為什么不意識到這是安全問題呢?這說明乘客的防護意識完全缺失。這與公交車突發(fā)事件的演習幾乎空白有關(guān)。
公交安全,人人有責。一方面加強技防。公交車也要實行安檢?梢栽诿枯v公交車門上配備簡單掃描儀或危險品的簡易報警系統(tǒng),杜絕乘客把危險品帶上車;配備實時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監(jiān)控可疑人員的一舉一動。另一方面,加強公交從業(yè)人員防恐意識的培訓和乘客的安全意識的演習。一旦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就將它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