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漢大學生陳某騎車撞到了82歲的太婆,送去醫(yī)院后花光了身上的錢。面對家屬繼續(xù)治療的要求,他突然在激動之下持刀劫持醫(yī)生,最終因涉嫌綁架被警方立案。這件事情發(fā)生后,引起了不少議論,法律人士則表示盡管陳某值得同情,但確實“犯了罪”。(5月20日《武漢晚報》)
回顧目前已有的媒體報道,陳某的舉動的確十分出人意料。因為撞人而送醫(yī),又因為送醫(yī)而去綁架,這樣的轉折太過戲劇性。我們關注這一案件,好奇于陳某的過激舉動,到底應該把反思的角度立足于何處?
有很多人認為,陳某持刀綁架,源自于家屬在醫(yī)藥費上“獅子大開口”,把一個窮學生逼到“無路可走”。他們持這種觀點的理由,來自于5月19日第一天新聞報道中的這么一個細節(jié):“目擊者說:‘聽說索賠數(shù)額是30萬元,這個大學生可能是被嚇到了,劫持人質的時候還在大笑,精神有些不正!。但在后來的新聞傳播過程中,“索賠30萬元”卻逐漸演繹成了一個“既成事實”,成為影響陳某犯罪的主要因素。
那么,“索賠30萬元”是否真有其事呢?這在昨日另一篇報道中有了答案。記者分別向太婆的家屬、民警求證,并無這么一說。當然,核實過程還缺了關鍵一方——陳某本人,可相比較圍觀群眾的話而言,當事方和警方的信息無疑更接近事實,更有可信度。這說明,“索賠30萬”很大程度上是誤聽誤傳;就常識而言,圍觀路人也很難真的深入到涉事雙方的糾紛之中。何況,一位八旬太婆手腕骨折,也不可能需要這么多錢去治療。因此,如果“索賠30萬元”是不成立的,陳某受到逼迫才挾持人質的非自主性也就大大消解。那些針對太婆一家“趁火打劫”、“道德淪落”的批評,自然也就成了無的放矢。
在某件事情上,人們的同情心或許容易一時受到各種小道消息的影響。不過為何這種同情犯罪者、主動相信并放大犯罪者屬于被逼無奈的傳言與細節(jié),成了一種普遍心態(tài)?這種普遍不僅體現(xiàn)在發(fā)表意見的數(shù)量上,也體現(xiàn)在對當事雙方誰是“弱者”的判斷和定義上。比如說在“撞倒老人”的敘事當中,受傷老人更容易成為陷害者或者不知感恩的人,肇事者反而成了需要同情的人。把這個模式套到陳某身上,陳某便成了遭遇訛錢應對失當?shù)目蓱z學生。大批信息閱讀者由此完全忽視了當事人可能存在的心理問題、溝通不暢及其他偶發(fā)因素,一味地使這個案件再次為社會道德滑坡添加新注腳。
法律的歸法律,道德的歸道德。怎么在復雜的社會活動中調節(jié)精神、心理壓力,預防行為失控,很大程度上需要每個個體獨自去面對;怎么在一個公共事件發(fā)生后生發(fā)出符合法治原則、利于積極自我修補的輿論氛圍,則需要社會的所有成員去共同努力。我想,這可能是陳某的行為最該帶給我們的思考。
(責任編輯:周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