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高峰時段,的士司機在營運中竟然把手機擺在儀表盤上,一直玩了30分鐘以上,不時打字還搶紅包!交管部門表示,的士司機的駕駛行為對乘客極度不負責任,并且已經(jīng)違法。(5月15日《武漢晚報》)
根據(jù)研究,開車玩手機會分散駕駛者注意力,人腦反應比酒駕還要慢30%,導致交通事故風險比通常高4倍;還會影響其他車輛的通行效率,加劇路面車輛擁堵;特別是有調(diào)查數(shù)據(jù)顯示,邊開車邊發(fā)短信,發(fā)生車禍的幾率要高出23倍。2014年10月24日,江蘇鎮(zhèn)江一司機駕車7分鐘不到,4次掏手機,共低頭39次,結果撞死一名騎自行車的老人。鑒于此,《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三)項明確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行為”,違者罰款200元,扣2分。
在今年珠海兩會上,有政協(xié)委員會提出了一項關于開車期間玩手機入刑的提案,意在像嚴查醉駕一樣,嚴查開車打手機。據(jù)了解,目前世界上有50個國家禁止司機開車時打電話,美國最近也打算在全國各州都約束開車打電話行為?梢姡ㄗh開車玩手機入刑,對公眾來說,具有教育作用;而對司機而言,則具有警示意義。
更重要的是,建議開車玩手機入刑,彰顯生命至上。打擊開車玩手機等違法行車行為,也是在用一種嚴厲的方式提醒廣大司機朋友:開車不打電話,是對他人生命的尊重,更是對自己生命的珍視。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