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部分路段限行”給暴走團讓路一事引發(fā)熱議,對此,青島交警回應稱,這是經(jīng)多次調(diào)研決定的,于法有據(jù),“只封閉一條,機動車駕駛員還可以從別的道路通行,實際影響不大”。據(jù)悉,青島八大峽廣場從前年開始出現(xiàn)暴走團,后來人數(shù)多了,就把活動區(qū)域轉(zhuǎn)到附近的幾條馬路上去了。(北京青年報)
老話說“救急不救窮”。城市若確有個賽會活動,這種臨時幾小時或三五天分時段交通管制,大家并非不理解?蛇@種為日常暴走而封路讓道,且還堅稱限行有理,就難免讓公眾想不通了。
理解都是相互的,公共道路健走健身,若是文明禮讓,合理合規(guī),那不管是司機還是市民,也都會敬你三分。可這種非要占道組團喊口號,或都涉嫌擾民,甚至挑釁沿途司機的飛揚跋扈的暴走,就不那么招人待見了。采訪中不也有司機抱怨么:有些不知出于何種心理,可能抱團就覺力量大,甚至會故意朝你車這邊示威式靠一下。
根據(jù)以往此類新聞里那種仗著人多勢眾,無視規(guī)則,胡攪蠻纏,“我老我有理,我人多我有理”,得寸進尺的勁兒,恐怕多半“請神容易送神難”,若讓其嘗到甜頭,沒準暫行也會變永久。還真不是妄言,之前洛陽王城公園廣場舞搶占籃球場;前幾天南通暴走團圍毆“不讓路”的公交司機……
如果作為公共秩序的守護者,不能一視同仁,在規(guī)則內(nèi)行事,而是和稀泥式一味隱忍退讓不作為,甚至如新聞中這樣,拿出所謂“斷頭路”來,以公共政策服軟示好,這是有拉偏架嫌疑,只會讓一方更有恃無恐,也傷了本該秉公持正的公權(quán)威信。長此以往,類似沖突,只會愈演愈烈。
不管是搶球場,還是占公路,背后其實是城市化中公益綠地和大眾健身場所的稀缺。這還不是一城一地的問題,而是全國范圍都需正視并應盡快解決的迫切問題。市政規(guī)劃,新城開發(fā),老城改造,都需要在公益性公共健身運動場館配套和居民區(qū)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上著力。以往那種走出十里地,找不到一個健身跑步公園綠道的城市化,再也要不得了。否則,也是逼著廣場舞大媽和暴走大爺與人爭地,與車爭路。
所以,那種看似昏頭的折中政策,也實在是當?shù)叵嚓P(guān)部門被逼無奈的被迫選擇。類似“清晨公園張三豐,早上公交林黛玉,下午廣場方世玉,晚上馬路御林軍,摸不得碰不得,一碰四輪變兩輪”的段子,他們肯定也聽過。憑空變不出綠地,兩害相權(quán),人命為大,恐怕也只能冒著被罵風險出臺了。而治根之策,只能是加大公共健身場地的供給。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