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5點半,幼兒園放學時間,沙區(qū)楊公橋附近的幼兒園2名小朋友在回家路上打打鬧鬧。不料,為了護子,雙方家長卻動起了真格,不僅互相扔啤酒瓶,還拿出了水果刀……結(jié)果兩敗俱傷進了醫(yī)院。(10月14日《重慶晚報》)
因小孩子打鬧而引發(fā)雙方家長大動干戈的事件,這樣例子在平時常遇到不少,媒體上也時有所見——去年8月,《重慶晚報》報道“在重慶市沙坪壩區(qū)聯(lián)芳街道某小區(qū),兩個3歲小女孩在玩耍中起了爭執(zhí),相互推搡了幾下,竟然引起雙方家長大打出手,結(jié)果一方張婆婆的兩根肋骨被打折了,另一方劉爺爺也頭破血流,頭上還縫了幾針”;今年4月《蘭州晨報》報道“兩孩童在打鬧中,5歲男童扔石頭打中了7歲女童,女孩父親得知后,與對方家長起沖突并持刀殘殺3人。4月7日,女童父親王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在蘭州中院受審。”
有道是小孩子打架小孩子散,小孩子之間容易發(fā)生爭吵,但也容易化解。有時僅僅因為一個玩具,一句玩笑或一個小動作就會發(fā)生一場“戰(zhàn)爭”,然而,過不了一時半刻就又和好如初。一旦孩子之間發(fā)生“戰(zhàn)爭”,做家長的最好是先冷眼觀察幾分鐘,弄清爭吵的原因,再做對策。若眼看“戰(zhàn)爭”升級了,若是自己的孩子犯錯,就當即批評自己孩子,并安撫對方;若是對方犯錯則要平心靜氣地指出他的不對,然后對雙方講明打架的危害和后果,教育他們要學會寬容和忍讓,千萬不要把小事鬧大,不要動不動就打人。孩子們一旦在大人的調(diào)解下,一般會很快冰釋前嫌的。
像今天新聞中的“兩個幼兒園小朋友在路上嬉戲打鬧。兩人一拉一推,其中一名小男孩一個拳頭打向了另外一名小男孩,出手稍微有點重。此時,被打痛的小男孩開始哭起來!边@時,來接兒子的父親不是制止“戰(zhàn)爭”,而是慫恿兒子說“幺兒,去打回來!币妰鹤硬粍邮志谷挥H自走上去大聲質(zhì)問那“打人”的小朋友,結(jié)果,“打人”的小朋友的母親也挺身而出為子撐腰,大聲地質(zhì)問男子,就這樣,兩個大人開始吵架,并推搡起來,最后“不僅互相扔啤酒瓶,還拿出了水果刀……結(jié)果兩敗俱傷進了醫(yī)院”——這又何必呢?
這種處理方式只是給孩子上了一堂錙銖必較、睚眥必報,遇見問題就大打出手,通過武力去解決爭端的生動的“教育課”,如此言傳身教,不僅會在孩子幼小的心靈留下陰影,而且是在給灌輸暴力思想,無疑是在讓孩子學打架。長此下去,必將孩子的成長引入歧道。4月20日發(fā)布的《中國教育發(fā)展報告(2015)》指出,我國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趨勢明顯,一項對14至18周歲犯罪人群的調(diào)查顯示,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從2001年的12.3%上升到2014年的20.11%。對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調(diào)查顯示,“家庭教育不當”“不良交友”“法制觀念淡薄”“學校教育的缺陷”是主要原因,其中家庭因素所占比例最高(16.9%)。慫恿小孩打架,便是典型的家庭教育不當。
其實護犢之心人皆有之,每個做父母都不希望孩子遭到欺侮,但我們護犢應當掌握能分寸,不能無原則護犢,不能因為溺愛而慫恿孩子打人,更不能因偏袒而親自加入孩子的“戰(zhàn)爭”。因為人與人相處,難免發(fā)生不愉快,只要懷著一顆寬容的心去對待,很多事情都能得以和平解決,何必動輒用武力解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