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中午,網(wǎng)友“殤小丹”發(fā)布微博稱自己在官網(wǎng)上買了車票,上車時卻被告知沒有票面上的車廂,最終經(jīng)過協(xié)商進了其他車廂。鐵路部門對此表示,這種情況屬于“臨時欠編”,會預留席位以便安排旅客。而網(wǎng)友稱,自己雖然上了車,但并沒有得到合理的解釋,還被詢問是否買的黃牛票,心情受到了影響。(1月4日《東南快報》)
所謂鐵路欠編,即是如某趟列車滿編為10節(jié)車廂,如果欠編2節(jié),即為8節(jié)。官方的說法稱,欠編在鐵路運輸調(diào)度方面時有發(fā)生,鐵路部門會預留席位以便安排旅客?涩F(xiàn)實中,這“預留席位”和“安排旅客”是怎樣在做的呢?網(wǎng)友的親身經(jīng)歷是,持票上車前卻被列車員攔下來,說是沒有這節(jié)車廂,讓她去找列車長云云。如此“以其昏昏”的欠編服務,何來“使人昭昭”的滿意認可?
站在契約意識的角度,旅客花了真金白銀,從鐵路官網(wǎng)等正規(guī)渠道預購了車票,作為“合約”另一方的鐵路部門,理應向旅客提供票面約定的服務內(nèi)容。這當中,盡管客運列車的“臨時欠編”并不鮮見,但卻不能“理所當然”地認為,受其影響而平添乘車疙瘩的旅客,必須無條件地接受相應變動;尤其是,像前述網(wǎng)友披露的那樣,列車已經(jīng)“臨時欠編”,列車員卻還攔住旅客,云里霧里地反問人家購買的是否屬于黃牛票——這種內(nèi)部信息及時溝通上的“失聯(lián)”現(xiàn)象,無疑也折射了對旅客合法權(quán)益的疏忽與輕視,倒隱隱襯出了其愛坐不坐的“霸王習氣”。
依我之見,“臨時欠編”雖常有,但“違約補償”不能少。畢竟,旅客購買了鐵路車票,就等于和鐵路部門簽訂了一份“服務要約”;其間出現(xiàn)的“欠編”換座等情況,自然可視作出票一方的“違約”在先。那么,即使鐵路部門保證了被“欠編”旅客的有席位可坐,卻不能表明約定服務的無懈可擊;相反,倘若旅客在此過程中,還明顯感受到了解釋接待的不周與怠慢,使得乘車心情也郁悶糟糕起來,那就更有理由要求得到一定形式的優(yōu)惠或補償了。
說“臨時欠編”該有“違約補償”,還基于這樣的逆反思考:旅客要是沒票,肯定無法上車;買票倘想欠錢,也屬非分之想。所以,按著規(guī)則對等的合理訴求,鐵路客運服務中的“臨時欠編”,就不應挾“運輸調(diào)度”之名,以令旅客必須隨時接受有票無廂、任意換座。這種對人“契約主義”、對己“自由主義”的霸氣作風,要是再缺了“違約補償”來警醒“依約服務”,豈非盡可以讓鐵路部門一切從自我利益出發(fā),對“臨時欠編”想欠就欠,且還根本沒有任何力量來監(jiān)督其“真欠假欠”,或是“欠”得是否合理與必要?
鐵路“臨時欠編”,豈可“理所當然”。打個比方來說,要是這樣的“欠編服務”能被模仿借鑒,試問電影院里某場電影觀眾寥寥無幾,能不能也來學學鐵路部門推出“欠映模式”,把這些買了電影票的少數(shù)觀眾,都“換”到下個場次再去集中賞片呢?如此設想,當然要被稱作“異想天開”;那么,鐵路客運列車常有的“臨時欠編”而不用“違約補償”,怎么就容許其長期存在而“見怪不怪”呢!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