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群眾路線,就要真正認識到興黨興國的根本在于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堅持教育和實踐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教育和實踐是貫徹群眾路線的兩手。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要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只有這樣,才能使黨的群眾路線在全體黨員、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踐行黨的根本宗旨成為黨員、干部的普遍自覺,為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奠定更加深厚的群眾基礎。
我們黨成立以來的改革發(fā)展實踐證明,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是我們黨在長期革命和建設中制勝的“絕招”;全國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的實踐也說明,群眾路線是我們黨永葆青春活力和戰(zhàn)斗力的重要傳家寶。教育和實踐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堅持好這一生命線、繼承發(fā)揚好這一重要傳家寶,教育和實踐必須一以貫之、緊密結(jié)合,做到寓教育于實踐之中,又通過實踐來不斷深化教育,堅持群眾觀點,走好群眾路線,以進一步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一方面是教育,深刻領會群眾路線的精神實質(zhì)。最近,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堅持群眾路線,就要堅持人民是決定我們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堅持群眾路線,就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堅持群眾路線,就要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堅持群眾路線,就要真正讓人民來評判我們的工作。這“四個堅持”,相互聯(lián)系,相輔相成;關于黨的根本力量、根本宗旨、根本要求、根本標準等方面的論述,深刻體現(xiàn)了馬克思主義關于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chuàng)造者這一基本原理,體現(xiàn)了中國共產(chǎn)黨人的根本政治立場,進一步回答了興黨興國“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的問題,豐富發(fā)展了馬克思主義群眾觀,將黨的群眾路線理論提升到一個新高度。貫徹群眾路線,就要真正認識到興黨興國的根本在于堅持黨的群眾路線,黨同人民群眾的關系越密切,黨的執(zhí)政基礎就越鞏固,黨的領導就越堅強有力,國家就越繁榮昌盛。
在下階段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還要教育黨員干部從方法論的高度來理解、認識貫徹群眾路線的極端重要性、緊迫性。興黨興國,途徑就在于掌握好、貫徹好、運用好“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一根本工作方法,認識到人民群眾是興黨興國的智慧之本、力量之源。只有掌握了群眾路線這個根本方法,拜人民為師,用實踐檢驗,才能做到科學決策、凝聚共識、增強自信;只有充分尊重人民所表達的意愿、所創(chuàng)造的經(jīng)驗、所擁有的權利、所發(fā)揮的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調(diào)動人民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貢獻力量;只有到基層去、到一線去、到人民群眾中去,扎扎實實開展調(diào)研,原汁原味聽取民意,匯聚人民群眾的要求,把政策的關切點落腳在百姓身上,把決策措施拿到人民中間檢驗,才能把黨的正確主張和有關方針政策轉(zhuǎn)化為群眾的自覺行動,轉(zhuǎn)化為推動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強大力量。
另一方面是實踐,把群眾路線貫徹到治國理政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抓作風改作風,目的是更好地推進改革發(fā)展。聯(lián)系群眾,目的是服務群眾;查擺問題,落腳于解決問題。在這個意義上,聽取意見、找準問題固然重要,整治頑疾、改進工作才更關鍵。行動是唯一能夠反映精神面貌的鏡子,不解決問題就是形式主義。從第一階段的實際來看,不論對照檢查材料寫得多么誠懇、深刻,也不論在民主生活會上怎樣紅了臉、出過汗,檢驗各地區(qū)各單位活動成績的標尺,還是在于整改落實的效果。而且,教育實踐活動越是深入開展,群眾越關心反“四風”實績,也越在意所作承諾的兌現(xiàn)。正因此,著力于整改、落實好整改,把教育成果落實到行動,才能保持一以貫之的嚴格標準,從而避免虎頭蛇尾、知行脫節(jié),確;顒由剖忌平K、善做善成。
抓好實踐這一手,當前尤其要把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同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結(jié)合起來,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堅定信心、凝聚共識、狠抓落實,把活動中激發(fā)出來的熱情,轉(zhuǎn)化為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經(jīng)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強大動力。
教育與實踐是統(tǒng)一的,不能分割開來,不能顧此失彼,要做到兩手抓兩手硬。做到這一點,就要重視長效機制建設,重視可操作性,以改革創(chuàng)新精神推動教育和實踐活動不斷深入。各地各部門要著力增強制度的針對性操作性,體現(xiàn)問題導向、對準突出問題,不能籠而統(tǒng)之、大而化之;要有重點、重質(zhì)量、講實效,不能一味追求數(shù)量,更不能為了好看而定制度,防止用形式主義反對形式主義。這樣形成的制度,才會產(chǎn)生實際的效力,既能直接遏制突出問題的再出現(xiàn),又能從源頭上防止問題的新滋生。
(北京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執(zhí) 筆:張連偉)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