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聶志文以即將調(diào)離衡山縣為名,邀請衡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新國聚餐,經(jīng)王新國同意,組織部長、公檢法司四長參與,動用公車、消費5000余元……這是日前湖南衡陽市查處的“衡山縣部分領(lǐng)導換屆考察期間違規(guī)聚餐案件”,11名參與飯局的領(lǐng)導干部頂風“干杯”,最終咽下被問責的“苦酒”。(7月26日《深圳晚報》)
又到換屆之年,不少領(lǐng)導干部心里很清楚在群眾心中的地位,但又想保住自己的位子,于是開始動起了“花花腸子”,各顯神通、花樣百出,衡山縣“換屆飯局”就是其中一例,利用飯局來掩飾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其行可恥,其心可憎。
首先,看“換屆飯局”的作陪者。檢察長、政法委書記、組織部部長、公檢法司四長都來了,可謂是來頭不小,“面子”給足。老百姓常說的一句話:吃人嘴軟,拿人手短。意思就是說吃人家的好處了,就要在必要的時候給人家說說好話,拿人家的東西,就不要再對人家指手畫腳了。此時此刻的“換屆飯局”的意思也就不言而喻,大家都心知肚明。
其次,看“換屆飯局”誰買單。一頓飯局餐費為1100元,煙酒費4000多元,還動用4臺公車、1臺警車,好家伙!這態(tài)勢能用“高大上”來形容也是有過之無不及,這種情況下,私人買單是不可能的,當然用的是公款。很明顯又違反了黨中央的“八項規(guī)定”中的嚴禁公款吃喝,那有為何還要頂風而上?某種程度上說,一些領(lǐng)導干部的作風問題依舊很嚴重,如不抓緊抓嚴,公款吃喝“逆勢反彈”是極大可能。
和反腐敗一樣,“換屆飯局”同樣需要嚴懲不貸,發(fā)現(xiàn)一起懲治一起,這并不是小題大做,通過這些手段,可以形成震懾,以儆效尤,加快打造換屆清正廉潔的環(huán)境,加大監(jiān)督力度,從制度上斷了某些干部的“歪腦筋”,讓各種變通和隱蔽的換屆腐敗行為無處藏身。
查處“換屆飯局”就是一樁反腐大案,通過此案,能牽出很多問題出來,只有把這些問題清理干凈,掃除阻礙在換屆路上的“絆腳石”,才能真正發(fā)揮換屆的作用,也更能選舉出能真正為民服務、為黨分憂的好干部出來。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