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天氣越來越熱了,女性的著裝也越來越單薄。為了避免女性在早晚高峰期乘客擁擠的時候,受到一些行為不端男士的騷擾,鄭州首次開通了女性公交專車。盡管公交部門稱,女性專車只是在早晚高峰時期乘客擁擠的時候才不接受男性乘客,此舉依然引發(fā)不小的爭議。
“女性公交專車”開進了市區(qū)里,公交公司老總沾沾自喜,卻讓鄭州男士的心里不是滋味,更讓全國男性不由自我審視:我是潛在性騷擾者嗎?早晚高峰期正是公交緊缺之時,女性公交專車將男性拒之門外,地方以“保護女性”之名,甚至自我標榜“城市文明樣板”,然在筆者看來,這一“創(chuàng)新之舉”不僅浪費公共資源,而且有“文明懶證”之嫌。
不容置疑的是,公共場合的“色狼”畢竟是少數(shù),而且對“色狼”的界定要謹慎,無侵犯之意的無心之舉,比如偶爾碰上女性不能算是“性侵犯”,所以說早晚高峰因為公交擁擠而導致的男女“摩肩擦踵”很難說是“侵犯”。同是上班族謀生不易,女性不宜過度敏感,“保護過度”是矯情,畢竟公共空間不僅有保護女性作為弱勢群體不受侵犯的權利,也有容忍男性作為公民有空間立足的權利,女性動輒給男性戴上“潛在性侵者”的帽子,不利于社會文明與和諧秩序。
對市政管理者而言,公交文明的維護,有賴于整個城市文明的進步。如果公交性侵犯惡劣到非用“女性公交專車”不可的程度,試想城市公共空間焉有女性安全立身之地?是不是就一條道走到底,設置女性專用商場、女性專用餐廳、女性專用地鐵?城市資源畢竟有限,有余裕設置女性公交專車,還不如多花點心思給市民普及法律知識,教給女性“防狼”技巧,全方面提升市民文明水準。所以說設置“女性公交專車”,表面看是“保護女權”,實質(zhì)是“文明懶證”,寄希望物理空間上隔開男女“讓女性在真空里獲得絕對安全”,然后在提高市民文明程度上“無為而治“,這不是“文明懶證”是什么?
對女性保護過度,其實意味著“歧視男性”。為何設置女性專用公車,而不設置女性專用地鐵?是不是因為現(xiàn)有中國國情下,坐公交的男性收入水平相對較低,不少是社會底層,所以想當然的認為他們素質(zhì)低下,有嚴重的“性侵女性嫌疑”?地鐵高峰期時男女距離更近,沒有把男女人為隔開,是否想當然地認為地鐵上下班的人多為白領官員高層次人士,即便靠近女性也是無心侵犯?那么是否可以說,女性公交專車其實是“潛在傷害了擠公交的男士”?他們大多心性純良,“我并無侵犯女性之意”,卻因高峰期交通擁堵公交緊缺被迫和女性擠在一起而“被認為有侵犯女性的嫌疑”。
解決潛在的公共空間性侵犯有很多辦法,比如提高市民文明素養(yǎng),比如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比如多一些“防狼”監(jiān)控,而一個城市偏偏選擇了讓公共空間男女隔開的“一勞永逸辦法”,似乎別的什么也不需做,表面是“女性安全萬無一失”,其實是違背了城市治理常規(guī),犯了“文明懶證”的幼稚病。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