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起,浙江紹興新昌縣將拆除城區(qū)范圍內(nèi)所有已設置的報刊亭,新昌縣城管局稱路口報刊亭影響了行車視線。而由此帶來的一系列問題,當?shù)剡沒有拿出妥善的解決方案。(9月15日《京華時報》)
縣城大街小巷的報刊亭全部拆除以后,馬路上清清爽爽,車輛視線不受阻礙,城市面子也頗為“好看”。但是縣城一刀切拆除報刊亭,總讓人有一種光禿禿的感覺,也會給市民購買報刊雜志帶來不便。從報道來看,盡管新昌縣限期強拆全城報刊亭,但是對經(jīng)營戶如何補償,經(jīng)營戶生活出路如何安排,市民買報需求如何疏解,沒有提出任何解決方案。政府如此強拆報刊亭,頗有霸王硬上弓之嫌。
應該承認,違章占道確實給城市管理帶來難題。報刊亭影響行車視線,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這個問題確實應該得到解決。但是小小報刊亭,一頭連著市民需要,一頭連著經(jīng)營戶利益,政府決策必須謹慎決策,不能把報刊亭等同于無序競爭的游攤游販。再說,報刊亭對城市形象到底造成了哪些影響?哪些報刊亭應保留,哪些報刊亭要拆除,哪些報刊亭要進店經(jīng)營,哪些報刊亭可以重新選址經(jīng)營,政府說不出個子丑寅卯,全憑自說自話,對所有報刊亭“一刀切”一拆了之,除了體現(xiàn)政府的權(quán)力美學觀以外,又有多少說服力?
相對政府全局來說,“買報難”看似凡人小事。但是報刊亭也是城市建設與便民服務的重要內(nèi)容,是體現(xiàn)城市親和力與人文精神的重要指標。政府顯然不能漠然視之,在處理城市形象與社會需要的問題上產(chǎn)生利益偏差。
當然,在政府看來,報刊亭并不能創(chuàng)造多少經(jīng)濟效益,或許應該讓位于城市形象。但是市民連跨幾個街區(qū)也無報可買,難以獲取精神食糧,報刊亭業(yè)主生活水準下降,再美的城市形象也會索然無味。何況,報刊亭業(yè)主除了銷售報刊雜志以外,還承擔著義務指路人的角色,給過往市民、游客帶來了方便。因此,政府在便民服務與城市形象之間找到平衡點,十分重要。事實上,帶有文化氣息的報刊亭與城市形象并不矛盾。如果把城市面子與市民看報需求與報刊亭業(yè)主者利益,放在民意的天平上衡量,孰輕孰重,并不難回答。如果市民普遍感覺生活方便,城市形象自會無形樹立。政府把報刊亭趕盡殺絕,我看城市形象不但不會增色,反而會黯然失色。政府為何不明白這個樸素的道理呢?
退一步講,即便報刊亭確實有礙交通安全,政府在作出拆除決定之前,也應未雨綢繆完善制度設計,實行有情操作,采取召開聽證會、問卷調(diào)查等形式充分征求市民意見,取得民意支持。對市民買報去處,報刊亭經(jīng)營戶的出路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政府應保持便民政策的連續(xù)性,不能想拆就拆。
進而言之,不僅“一刀切”拆除全城報刊亭的做法不合時宜,一切犧牲民生利益的形象工程都讓人感到刺眼。謹記民生使命,檢視執(zhí)法規(guī)范,摒棄面子思維,防止城市形象幻覺傷民,把打造形象工程的熱情轉(zhuǎn)移到民生服務上來,政府還有很多事情可做。(葉祝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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