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上傳網絡的通知截圖
近日來,一張《關于加強員工計劃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截圖,引來網友的關注和熱議。
通知上說,女工須在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內懷孕,對未按照計劃懷孕而影響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罰款1000元,同時在職務晉升,評優(yōu)評先等方面不予考慮。
不得不說,這份“按時懷孕”通知是個“三無”產品。
一是顯得很“無知”。什么時候懷孕,還真不好說,即便有了計劃,也未必趕得上變化。況且此通知并無法律依據,侵犯了女職工的權利。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guī)定,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guī)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用一位律師的話說,單位內部文件不可太任性。焦作市計生委有關領導也表示,先打報告后排隊,還必須按時懷孕,這樣的規(guī)定嚴重侵犯了女工的生育權。
二是顯得很“無理”。如此通知的目的何在?制定者的理由似乎很“合理”:一是為保障員工權益,二是貫徹落實國家計劃生育各項政策。第一條的邏輯已經不攻自破,而第二條似乎也與計劃生育的精神沒有關系,倒不如說是“生育計劃”。打著這樣的旗號卻做有悖之事,是為“無理”。
三是顯得很“無奈”。雖說是“奇葩”規(guī)定,未免可笑、荒唐,但該單位似乎也有“無奈”的苦衷。比如該單位的女工多,為避免“扎堆兒”生孩子,才想出了這個管理辦法。其實這樣的顧慮存在于很多單位,也影響著招人用人計劃。不過,影響歸影響,它不應成為“硬性”門檻,畢竟綜合素質才是考量員工的標準。況且,一個善于用人、管理得當、賞罰分明的單位,會強制安排女工的懷孕時間嗎?
該單位負責人說,他們下發(fā)的這個通知只是征求意見稿,如果大家都不同意就收回,重新考慮新的辦法。而對此解釋,某女工說:“這份通知雖是征求意見稿,但實際上是必須執(zhí)行的!
無論如何,這份奇葩通知怎么看都是個透著“無知”、“無理”和“無奈”的“三無”產品,實在要不得。
(責任編輯:周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