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企查查APP顯示,全紅嬋商標被多方申請注冊,最早申請日期為8月5日。據悉,8月5日全紅嬋在東京奧運會女子10米臺跳水奪冠,打破了世界紀錄。律師表示,注冊“全紅嬋”商標,損害了全紅嬋的姓名權。如果有企業(yè)成功注冊了“全紅嬋”商標,則全紅嬋可申請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8月17日 經濟觀察網)
全紅嬋一跳成名,連續(xù)多日上熱搜榜,雖然年僅14歲,可在高知名度、高人氣指數的加持下,未來商業(yè)價值潛力可期。按照以往的市場規(guī)律,全紅嬋已是炙手可熱的“當紅炸子雞”,各種代言廣告將接踵而至,身價也會隨之上漲,代言商品亦將大賣。所以,在全紅嬋剛拿到奧運冠軍,就有多個商家瞄準機會,在第一時間申請注冊“全紅嬋”商標,試圖借此牟取豐厚利益。
據報道,“全紅嬋”商標從8月5日起就遭搶注,國際分類涉及食品、服裝鞋帽、日化用品等,申請人包括深圳市奔駿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潘雄偉等,目前商標狀態(tài)均為申請中。顯然,這是典型的惡意搶注行為,商家此舉就是為了蹭熱點,通過搶注、囤積“全紅嬋”商標,投機倒賣商標獲利,并非真正為了經營所需。更何況,惡意搶注商標的做法,亦侵犯了全紅嬋的姓名權。
此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fā)《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專項行動方案》,自2021年3月起,集中開展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專項行動。明確7類圖謀不當利益、擾亂商標注冊管理秩序、造成較大不良社會影響的惡意搶注情形將被嚴厲打擊,其中就包括“惡意搶注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公眾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稱。”顯然,在全紅嬋一跳成名后,商家搶注“全紅嬋”商標的行為,就屬于惡意搶注,在被嚴厲打擊之列。
惡意搶注商標是不合法的行為,還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惡意搶注商標并非為了直接使用,而是在搶注成功后,通過轉讓許可牟利、或維權訴訟索取高額賠償,不僅有違誠實信用原則,還擾亂了商標注冊管理秩序,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環(huán)境。去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武漢期間,就有人蹭熱點搶注“鐘南山”“李文亮”等人名商標和“火神山”“雷神山”等地名商標,遭遇社會輿論的強烈譴責,最后不但未獲準注冊商標,相關申請人及其申請代理機構還被行政處罰。
名人商標本身是利用名人效應,乃是市場稀缺資源,不應遭到隨意注冊、濫用。因此,對于惡意搶注“全紅嬋”商標的行為,應依法予以駁回,并對申請人施以處罰,以儆效尤。監(jiān)管部門應加大宣傳,普及注冊商標的相關知識,讓社會公眾知曉,注冊商標是拿來善用的,不是拿來惡炒的,不要妄圖投機取巧牟利。
(責任編輯:臧夢雅)